洞头农商银行 积极运用“海岛振兴引导资金” 扛起“海岛振兴”金融担当
点击量:4184 2021年09月14日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有效促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渔村更美丽、发展更健康的乡村振兴目标,助力共同富裕,洞头农商银行坚决扛起“海岛振兴”地方金融主力军担当,与洞头区财政局以1:9出资形式(财政出资3000万元,行放大9倍2.7亿元共同设立了洞头区“海岛振兴引导资金”,在全面实施“海岛振兴战略”和“花园洞头”建设领域广泛开展融资合作截至目前该资金支持海岛振兴重点项目43个3.73亿元,覆盖6个乡镇街道共让利624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为洞头区打造“海岛振兴”样板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作出了积极贡献。

构建“全方位”管理体系,让引导资金运行“更有序”。创新“海岛振兴引导资金”联审联管机制,成立由区发改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人行洞头支行及行等部门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项目管理专家组,具体负责项目和额度的审核,以及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和日常财务监管。同时,建立了包括美丽产业类、资产资源类、扶贫产业类和组合类的“海岛振兴引导资金”项目库,结合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及行贷后管理机制,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全面掌握资金扶持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效益情况。

构建“全过程”挂钩机制,让引导资金纾困“更有力”。针对所扶持项目,联合区委组织部、区振兴办建立项目挂钩联系制度及困难问题扶持机制,行选派54位专业能力强、服务优质的人才担任金融联络专员,积极参与实地走访、现场协调、上门办公等活动,及时了解融资项目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经济困难,并扮演好“首席金融服务员”的角色,对难点问题逐个梳理并加强研究。同时,建立事后回访服务机制,由金融联络专员通过电话、微信、走访等形式做好定期回访工作,形成“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问题能够及时解决,有效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构建“多维度”帮扶模式,让引导资金效用“更突出”行对“海岛振兴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优惠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利率的30%左右比例下浮,不低于LPR利率。大力推广信用、保证等担保方式,解决融资项目抵押物不足问题,同时针对不同项目推出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政策,通过“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机制,为“海岛振兴”重点项目贷款规划最佳融资方案。积极创新还款方式,推出无还本续贷—“周转贷”,进一步缓解项目转贷的经济压力。全力提升办贷效率,做到“三个提前”,即提前调查、提前建档、提前授信,将贷款手续前移;大力简化办贷、审批流程,建立海岛振兴重点项目融资“限时办结”机制,并做到“三个快速”,即“快速受理、快速审批、快速发放”,为项目缺口资金到位按下“快进键”。 


来源:洞头农商银行 林芬妹 编辑:温州银协
友情链接